0.1元入场捕鱼对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予以撤销的公告
2025年9月18日,我局收到南通市海门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0.1元入场捕鱼撤销《文明城市示范路路口行人、非机动车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项目建议书批复》《文明交通管理,机动车不停车让行自动抓拍设备项目建议书批复》《城区已建成灯控路口新增机动车闯红灯设备项目建议书批复》《禁止左转弯和掉头自动抓拍监控项目建议批复》《重点灯控路口行人,非机动车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项目建议书批复》《主城区货车闯禁区自动抓拍设备项目建议书批复》《文明交通管理,机动车占用网状线停车等候自动抓拍设备项目建议书批复》《文明城市创建违停自动抓拍球机项目建议书批复》《圩角河两侧绿化带补缺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批复》的申请。
经研究,我局决定对《文明城市示范路路口行人、非机动车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项目建议书批复》(海审批审发〔2023〕4号)、《文明交通管理,机动车不停车让行自动抓拍设备项目建议书批复》(海审批审发〔2023〕5号)、《城区已建成灯控路口新增机动车闯红灯设备项目建议书批复》(海审批审发〔2023〕16号)、《禁止左转弯和掉头自动抓拍监控项目建议批复》(海审批审发〔2023〕19号)、《重点灯控路口行人,非机动车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项目建议书批复》(海审批审发〔2023〕20号)、《主城区货车闯禁区自动抓拍设备项目建议书批复》(海审批审发〔2023〕21号)、《文明交通管理,机动车占用网状线停车等候自动抓拍设备项目建议书批复》(海审批审发〔2023〕22号)、《文明城市创建违停自动抓拍球机项目建议书批复》(海审批审发〔2023〕23号)和《圩角河两侧绿化带补缺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批复》(海审批审发〔2023〕26号)文件予以撤销,批复作废。
特此公告!
南通市海门区数据局
2025年9月19日